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世界经济的现代化,均得益于化石能源,即石油、天然气、煤炭的广泛应用,社会对能量的需求不可遏止地猛增。地球上的能源消耗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
20 世纪消耗的全部能源几乎等于前 19 个世纪所消耗的能源的一半。人类正在过分地开采和使用化石燃料和森林等自然资源,从而使得地球上的自然燃料能源的储藏量正在急剧减少。而且,由于大量利用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等化石燃料,已经使人类居住的环境受到越来越严重的污染,造成酸雨和气候变暖。许多科学家都认为,全球气温升高将给人类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化石能源与原料链条的中断,必将导致世界经济危机和冲突的加剧,如果人类未能在短期内找到新的可再生能源来替代化石能源,必将葬送现代经济。
因此,合理开发和利用能源已成为地球人类大家庭最重要的问题了,使得开发自产能源、利用绿色能源的重要性日益彰显。《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05 年 2 月 28 日 通过,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进一步加强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
近20多年来,受化石燃料能源危机和环境恶化及变化压力的驱动,用可再生能源和原料全面取代石化资源,进行一场新的工业革命,不仅是出于生存的原因;与之相连的是世界经济可获得持续的发展。在这种世界经济中,高科技术和生态可以承载的区域性经济形式将得以发展。作为主要可再生能源之一的海洋能事业取得了很大发展,在相关高技术后援的支持下,海洋能应用技术日趋成熟,为人类在下个世纪充分利用海洋能展示了美好的前景。一望无际的汪洋大海,不仅为人类提供航运、水产和丰富的矿藏,而且还蕴藏着巨大的能量和潜在的无限淡水资源。 |